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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2018-11
武漢建工(集團)有限公司黨委關于巡察整改情況的通報
25345次 2018-11-30

     根據市委統一部署,2018年5月7日至6月29日,市委第四巡察組(以下簡稱巡察組)對武漢建工(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集團)黨委進行了巡察。8月29日,巡察組向集團黨委反饋了巡察意見,集團黨委高度重視,誠懇接受,深刻反思,就巡察反饋問題進行了認真整改。根據《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和巡察工作有關要求,現將巡察整改情況予以公布。

一、牢固樹立“四個意識”,高度重視,切實把巡察整改作為主要政治任務抓緊抓好

(一)統一思想認識,提高政治站位。 集團黨委高度重視巡察反饋意見,切實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從講政治的高度,以最誠懇的態度接受巡察反饋意見,以最有效的行動推進問題整改。

市委巡察反饋意見后,集團黨委9月3日召開黨委(擴大)會議,傳達學習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對武漢建工(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巡察情況的反饋意見》和市委巡察辦的整改要求,針對集團巡察整改工作提出明確要求,集團黨委領導班子和股份公司領導班子都進行了表態發言,進一步統一思想認識,提高政治站位。同時,將《反饋意見》以黨委秘密文件形式向集團子公司、分公司全文轉發。黨委6次召開專題會議和擴大會議,對反饋的問題,認真研究、查找根源、制定巡察整改方案,明確工作責任,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以堅決的態度,嚴肅的紀律,切實抓好全面整改落實。

(二)加強組織領導,落實整改責任。 為加強巡察整改工作的組織領導,確保整改任務的落實,集團黨委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整改工作專班和督查工作專班。集團巡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由集團董事長、黨委書記應志剛任組長,集團班子成員、股份公司領導、集團黨委部門負責人 為領導小組成員;巡察整改工作專班 由黨委工作部牽頭,集團14個職能部門和子公司、分公司黨政負責人為專班成員;督查工作專班由集團紀委副書記任主任,專班成員由監察審計室、黨委工作部等負責同志組成,對集團各職能部門和各子公司、分公司的整改落實情況開展全面督查,確保在規定時間不折不扣完成整改任務。

(三)建立措施清單,推進整改落實。 巡察反饋意見指出了集團黨委在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落實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選人用人等五個方面的34個問題。集團黨委認真查擺問題、剖析問題原因,建立責任清單、措施清單,明確責任領導、責任單位(部門)、責任人員和整改期限。根據細化的整改問題,建立具體問題臺帳,實行銷號管理。

截止目前,巡察反饋問題的整改落實情況如下:

反饋的34個問題中,已整改完成31個,正在加緊推進3個。整改期間,集團共修訂完善現有制度 10 項,新出臺相關制度 9 項,制定相關清單5項。已清退各類款項68978.02元,補繳黨費85096元,補繳購買車位違約金57477.06。對問題責任人實施各類問責53人次,上報國資委紀檢組處理2人次,黨紀處分2人,誡勉談話3人,通報批評11人次,批評教育19人次,書面檢討20人次。

二、堅持問題導向,確保整改措施落地見效

(一)在堅持黨的領導方面

1、關于“貫徹國有企業黨建工作會議精神不深入”的整改情況。

一是將黨建工作要求寫入企業章程。未將黨建工作寫入企業章程的13個單位分別是5家正常經營的公司、2家資產尚未正式劃轉的檢測單位和6家因改制形成的僵尸企業。目前,5家正常經營的公司已將黨建工作寫入企業章程,完成章程修訂并報工商局備案。2家檢測單位已完成章程修訂,將黨建工作寫入企業章程,待其資產劃轉至集團即可辦理工商備案手續。6家僵尸企業因沒有開展生產經營活動,待歷史遺留問題解決后將盡快辦理注銷。

二是深刻反思。9月20日,集團董事長、黨委書記應志剛在巡察專題民主生活會上就貫徹國有企業黨建工作會議精神不深入作了自我批評;  10 15 日,集團黨委中心組專題學習了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國有企業黨建工作會議上的講話精神、市委辦公廳《關于深化國有企業改革中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的實施意見》和市委組織部、市國資委黨委《關于轉發〈湖北省國有獨資、全資和國有資產絕對控股企業黨建工作要求寫入公司章程指導文本〉的通知》等文件精神,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切實加強國有企業黨建工作。

三是建立長效機制。進一步強化集團黨委的政治核心和領導核心地位,充分發揮國有企業黨委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實的作用,確保黨的建設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2、關于“黨委未充分參與企業經營決策”的整改情況。

一是立行立改。今年以來,尤其在市委巡察指出問題后,集團認真落實黨委會研究討論作為董事會、經理層決策重大事項前置程序的要求。截至10月 28 日,集團公司今年共召開黨委會和黨委(擴大)會44次,研究“三重一大”決策事項 105 個,有效發揮了黨委的領導核心作用。

二是完善制度。修訂完善并印發執行《集團“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實施細則》。該細則明確了集團黨委研究決策“三重一大”事項的范圍、程序和有關要求, 集團黨委將全面落實。

3、關于“部分企業重大問題未經集團黨委會研究”的整改情況。

一是提高認識。在9月20日專題民主生活會上,集團黨委班子成員開展了批評與自我批評,反思了黨委對領導核心地位認識不高,作用發揮不夠等方面的不足。

二是增強主責意識。 10 22 日,集團黨委理論中心組專題學習了黨的十九大報告原文,重點學習“堅定不移全面從嚴治黨,不斷提高黨的執政能力和領導水平”的有關內容。

三是對責任人進行了處理。對重大問題未提交集團黨委會研究的責任人武漢建工建設投資公司執行董事吳志剛、武漢建工富強置業有限公司總經理郭向東進行了批評教育。

四是完善制度。集團已修訂完善《集團“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實施細則》和《集團黨委研究重大問題事項清單》。同時,集團還指導下屬二級單位股份公司、富強公司、投資公司等制訂了 “三重一大”事項的決策制度的實施辦法。

4、關于“大額資金購買非保本理財產品未經集體決策”的整改情況。

一是對問題進行調查。經查,2017年2月,武漢車都環保再生資源有限公司由公司財務部部長姚琦提出,經董事長李景龍審批同意,分三次購買短期(3 6個月)非保本理財產品共計4500萬元。截至2 018 4月18日,收回本金4 500 萬元,獲得理財收益共計 76 萬元。

2010年11月,富強公司時任財務負責人李漢初未經集體決策,同意購買基金40萬,3年共虧損6.12萬元。

二是嚴肅追責問責。對責任人車都環保公司董事長李景龍和財務負責人 姚琦 給予通報批評處理;對富強公司財務負責人李漢初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三是舉一反三。要求集團各單位嚴格執行《集團黨委議事規則》、 《集團“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實施 細則》等制度,對 重大事項決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項目安排、大額資金的使用 “三重一大”事項必須經黨委會集體決策;加強內部日常管理,嚴格執行資金審批流程,以案為鑒,避免 類似情況發生。

(二)在加強黨的建設方面

5、關于“履行黨建主體責任不到位”的整改情況。

一是修訂各單位考核責任書,將黨建工作考核評分占比提升至25%,并與各經營責任單位簽訂了2018年度補充考核責任書。

二是修訂完善《集團黨建工作考核細則》,細化了黨建工作和黨風廉政建設考核要求,將所屬各級黨組織每年專題研究黨建工作不少于兩次作為重點考核內容。已修改完善《集團績效管理辦法》,將黨建工作納入集團績效考核體系。

三是對責任人提出批評。集團分管領導楊蘋、人力資源部經理王為剛作自我批評。

四是增強責任意識。進一步提高認識,加強學習,提高對黨建工作重要性的認識。 各級黨組織履行主體責任意識,書記要落實“第一責任人”責任。 將黨建工作目標與經濟工作目標同步布置、同步考核、同步獎懲兌現,切實增強從嚴治黨的政治自覺,著力抓好基層黨建工作,建立健全黨建工作考核長效機制。

6、關于“黨建工作經費投入不足”的整改情況。

一是增加經費。嚴格執行《關于在深化國有企業改革中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的實施意見》等文件規定,確保黨建工作經費不低于職工工資總額的1%。

二是設立專門科目。據實記錄黨建活動開支情況,創新方式方法,大力開展黨員教育活動,保證集團黨建工作扎實推進,有效落實。

三是結合企業實際,在集團總部建工科技中心的5樓和7樓建立了黨員職工活動中心和圖書閱覽室。

7、 關于“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落實不到位”的整改情況。

一是黨委專題研究。 10 8 日,集團黨委會再次專題研究意識形態工作,對集團今年的意識形態工作進行分析研判,要求集團領導班子成員對各自所分管領域和單位的意識形態工作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年底班子述職和民主生活會對照檢查材料必須在意識形態工作方面有重點表述。

二是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1 0 1 5 日,集團黨委理論中心組學習落實《市委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實施細則意見》的相關要求,明確了相關責任部門,部署了下一階段意識形態和宣傳思想工作。 11月1日 組織黨委理論中心組專題學習十九大報告原文中有關意識形態工作的內容和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宣傳思想工作會議上的重要講話精神。

三是明確責任和要求。明確集團主責部門為黨委辦公室和黨委工作部。責任部門要及時向黨員干部傳達中央、省委、市委有關意識形態工作的最新精神和工作要求,充分發揮黨員活動中心、職工活動中心、OA系統和集團微信公眾號等陣地平臺作用,傳遞正能量,牢牢把握意識形態工作的領導權、主動權、話語權和管理權。

8、關于 “‘三會一課’制度落實不到位”的整改情況。

一是組織全面檢查。8月23日、24日,集團黨委對直屬單位黨建工作尤其是“三會一課”制度落實情況進行了一次全面檢查,發現問題2 5 個,其中黨建方面的問題1 5 個,黨風廉政建設方面的1 0 個,已下發整改責任清單,責令限期完成。

二是開展調研工作。10月18日集團董事長、黨委書記帶領總部職能部門負責同志對建設投資公司等單位的黨建工作進行調研,強化書記抓基層黨建工作的責任,促進基層黨建工作抓實落地。

三是加大落實力度。富強公司黨委下屬有四個黨支部, 2018年以來 召開支委會沒有填寫有關記錄。各 支部已補充完善了支委會會議記錄。針對問題,富強公司黨委已對第一黨支部書記蔣超、第三黨支部書記朱躍東進行了批評教育。

四是增強管黨治黨責任。集團黨委 落實管黨治黨責任,強化各級領導班子的“一崗雙責”意識。黨委工作部門加強對基層黨建工作的指導,實行“三會一課”月報制度,每半年對“三會一課”落實情況開展檢查,對“三會一課”落實不到位的支部書記予以問責;加強對 黨務干部的培訓, 組織黨務干部進行業務學習, 提高黨務干部的綜合能力和業務水平; 建立支部工作群,搭起黨建工作交流平臺,密切和基層支部、黨務干部聯系,增進各基層黨組織的相互交流。

9、關于“中心組執行學習制度不嚴格”的整改情況。

一是制定計劃,精心組織。制訂集團黨委中心組學習計劃,明確學習內容,規范簽到和記錄;創新學習方法,將學習內容提前告知學習對象,以便預習;由主責部門對學習內容提前備課,講重點、講要義,避免了照本宣科。2 018 年以來,集團黨委共組織黨委理論中心組學習13次,其中,市委巡察以來,已組織黨委理論中心組學習10次。

二是嚴格制度,嚴肅紀律。富強公司黨委制定了2018年9-12月理論中心組學習計劃,并于9月4日、9月18日組織了兩次黨委中心組理論學習,改用專門的筆記本記錄黨委理論中心組學習情況,把中心組學習記錄與黨委會記錄嚴格分開,確保記錄規范清晰。對富強公司原黨委書記周顯富、現任黨委書記程曦、學習記錄員羅志霜、吳舒等4人進行了批評教育。

三是加強指導和督促檢查。集團黨委將加強對下屬企業黨委中心組學習的指導,定期檢查落實。要求每年中心組學習不得少于8次,保證學習質量和效果,認真做好學習的組織、簽到和記錄。

10、關于“民主生活會落實不到位”的整改情況。

一是清理民主生活會整改落實情況。集團黨委清理了2016—2018年民主生活會的相關資料,發現存在2016年民主生活會無整改落實情況報告的問題。此次民主生活會需要整改落實的問題有3個,目前已整改落實并補充形成了整改落實報告。

因富強公司民主生活會記錄不規范、未及時歸檔、導致資料不全,富強公司黨委已全面清理2013年以來民主生活會的資料,對缺失的整改問題清單和整改方案進行完善,整改問題逐一進行了落實。

二是嚴格民主生活會的程序和步驟。集團黨委將嚴格要求本級和下屬各級黨組織按照規定的程序、步驟和要求召開民主生活會,會后及時形成整改方案或整改清單,并督促整改落實到位,達到民主生 活會的目的和效果。

11、關于“發展黨員程序不規范”的整改情況。

一是查清問題原因。集團公司工程項目黨委第七支部發展一名預備黨員時未進行公示,智能集成分公司支部發展一名預備黨員時執行了公示程序,沒有將該同志的入黨公示材料歸檔。富強公司黨委存在討論2名預備黨員轉正時“打包”表決的問題。

二是完善發展黨員程序。工程項目黨委第七支部對這名預備黨員進行了一次考核評價,認為該同志符合黨員發展條件。針對發展黨員未公示的問題,黨支部書記郭學騫在項目黨委(擴大會)上作了自我批評。

智能集成分公司支部及時糾正錯誤,將該預備黨員公示材料補充歸檔。同時,對2013年至2017年該支部發展的5名黨員資料進行全面清理,確保程序規范、資料齊全。黨支部書記黃昕作自我批評。

富強公司針對 發展黨員“打包”表決的問題,黨委書記程曦作自我批評。

三是加強業務培訓。集團黨委將加強黨務知識的學習培訓,提高黨務干部對黨員發展工作重要性和嚴肅性的認識,嚴格按照《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的規定,規范發展黨員的程序,認真按流程整理資料,仔細核對及時歸檔。

12、關于“黨費收繳專項檢查工作不到位”的整改情況。

一是立行立改。6月,集團黨委開展了黨費收繳清理和再次補繳黨費工作,31個支部計70名黨員,共計補交黨費85096元。

二是規范黨費繳納方式。廣西分公司黨支部由季度代扣糾正為在每月支部主題黨日活動上由黨員自覺向支部組織委員繳納黨費。針對支部繳納黨費形式不規范的問題,黨支部書記周峰在支部大會上作自我批評。

三是做好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10月15日,集團黨委工作部印發了《關于進一步規范黨費收繳工作的通知》(武建黨工字〔2 018 3號),要求各級黨組織嚴格按照上級規定和通知要求,做好黨費的收繳、使用和管理。

13、關于“教育培訓未實現對集團干部職工全覆蓋”的整改情況。

一是完善培訓資料。由于富強公司職工人數和黨群干部人數較少,干部的教育培訓統一納入了集團公司的培訓范圍。集團黨委每年春節后的培班和每年的黨群干部培訓班,富強公司黨委均按要求組織干部參加。

二是舉辦黨務干部培訓班。針對多個黨組織書記任職半年以上未進行業務知識培訓的問題,富強公司黨委于10月16日、10月18日舉辦了一期 支部書記和支部委員的專題業務知識培訓。

(三)在落實全面從嚴治黨方面

14、關于“全面從嚴治黨‘兩個責任’弱化”的整改情況。

一是爭取對集團班子建設的支持。針對集團黨委、紀委和行政班子不健全的問題,集團黨委根據干部管理權限,多次向上級部門作了匯報。請求盡快配齊集團黨委領導、紀委和行政班子。

二是調整紀檢監督機構。集團黨委進一步調整完善集團系統紀檢、監察組織機構,在有條件的二級單位設專職紀委書記,強化監督責任。

三是調整領導干部聯系點。集團黨委根據領導班子現狀調整了集團領導班子成員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聯系點,明確了黨風廉政建設的分管領導,做到全覆蓋無遺漏,將壓力層層向下傳導。

四是完善了相關制度。集團黨委和集團紀委分別修訂完善了《主體責任清單》、《監督責任清單》,細化《黨風廉政建設考核細則》,與下屬單位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進一步明確責任。

15、關于“廉政警示教育面不寬”的整改情況。

一是充分利用“四種形態”。9月7日,集團紀委組織召開集團系統紀檢監察工作會議,學習了王立山同志《在 省紀委十一屆二次全會上的工作報告 》。集團黨委 10 15 日專題學習了《中共湖北省委關于準確有效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的指導意見》,要求集團所屬各級黨組織全面加強紀律建設,準確運用“四種形態”,加強對干部進行教育提醒。2018年以來對20名擬提拔人員逐一進行了廉政談話,對重點崗位人員18人進行了提醒談話。

二是抓早抓小。集團紀委加大對紀檢監察工作的宣傳力度,在各種會議及公司辦公系統上進行通報,加強干部日常教育,對違規違紀苗頭提早介入,形成常態。

三是加強廉政警示教育, 及時傳達貫徹全面從嚴治黨有關精神, 將廉政警示教育與支部主題黨日活動相結合,拓寬教育面,重點向基層拓展; 嚴格落實警示教育清單,不定期對警示教育情況進行檢查,對基層特別是一線干部職工學習警示教育情況定期調研,及時跟進。

16、關于“執紀監督力度偏弱”的整改情況。

一是加大對違規違紀情況的查處力度。巡察以來發現的三起違規違紀事項已辦理完結。一是在食堂審計過程中,發現食堂管理員汪大橋以權謀私,在食堂用餐不刷卡,集團已與其解除勞動關系;二是鋼結構公司張習管理人員私刻公章用于公司投標,考慮到投標時間緊,項目地處外地,來不及趕回公司蓋章,其行為未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等客觀因素,給予張習警告處分;三是內部審計發現機電安裝分公司在費用報銷、資金管理等方面管理不嚴,決定對機電分公司總經理高文、商務部經理凌建宇進行通報批評;責令原支部書記程偉、分管商務副總經理鄧杰作出深刻檢討;對費用報銷7名相關責任人凌建宇、唐強、陳志明、余志華、李芳、石江敏、李偉進行了批評教育。

二是整合力量,提高素質。集團黨委將紀檢、監察和審計合署辦公,充實和加強了紀檢監察力量。在有條件的二級單位中設專職紀委書記,在各級黨組織中設立紀檢委員。選派優秀的紀檢監察干部參加市紀委、國資委紀檢組等上級組織開展的專項行動,以案代培,不斷提高集團紀檢監察干部的辦案業務素質和監督執紀問責能力。

三是修訂集團2 018 年內部審計計劃,加強對重點領域、關鍵環節和重點崗位的權力運行監督和審計,堅持有案必查、有責必問,保持懲治腐敗高壓態勢,層層傳導監督壓力。

四是規范管理行為。針對財務核算不規范的問題,要求財務部門加強財務核算規范管理,嚴格按照《企業會計制度》和《企業會計準則》規定進行核算。

對于工程分包給不具備建筑資質的個人問題,工程管理部對合格分包分供方名錄庫進行了重新評價,新的名錄庫分包分供單位共2 4 462 家。

對經營性房產未經評估問題,已制定《房產出租管理辦法》,嚴格執行公司制度,規范房產出租管理,問題涉及 4 人,已處理 4 人。

17、關于“工會超標準慰問及違規發放津補貼”的整改情況。

一是查清問題。工會慰問費用在行政賬戶開支的共有9筆,存在慰問標準超標、不統一的情況。2014年12月,集團工會組織職工足球賽,違規向26名工作人員發放了補貼0.86萬元。

二是組織處理。工會慰問費用超標的問題,涉及的責任部門有機關黨委、辦公室、人力資源部,責成相關負責人周曉華、丁明貴、安繼紅書面檢討。

針對足球比賽違規發放津補貼的問題,已責令所有當事人全額退款,共計退款0.86萬元。

三是嚴格執行,嚴控慰問標準。要熟悉掌握國家和總工會關于職工慰問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嚴格按規定的標準進行走訪慰問,杜絕慰問金超標現象;工會組織職工各類文化活動時,嚴格按照省總[2018]6號文件規定執行,杜絕違規發放津補貼。

18、關于“違規報銷費用”的整改情況。

一是查清違規報銷的具體情況。經查,集團原總會計師萬建國在2014年至2016年期間共報銷協會費用、差旅費、“黃鶴英才”課題費5.37萬元。財務部經理魏寶珠因工作接待原因報銷KTV活動費用487元。

二是批評和處理。集團主要領導和紀委負責人已與萬建國談話,該同志寫出書面檢討材料并主動全額退款5.37萬元。已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將該問題移交市國資委紀檢組處理。財務部經理魏寶珠已主動全額退款487元,雖金額不大,但違反了報銷規定,給予該同志通報批評。

三是嚴守紅線,嚴把審核關。集團將進一步加強中央八項規定的學習和宣傳,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省委六條意見和市委十一條禁令,嚴守紅線,嚴把報銷的審核關。

19、關于“涉嫌公款送禮”的整改情況。

經查,天津文瑞家園項目部自行購買箱包和禮品共0.6萬元,由于項目現場條件不好、治安狀況不佳,購買箱包用于項目管理人員和財務人員隨身攜帶財務憑證、印鑒和工程資料等。項目部購買了茶葉等禮品用于商務接待。

2015年7月、8月,建工股份公司擬在某區購買地塊興建產業園,當地政府洽談時推銷產品。為表明合作態度,分兩次購買了當地農副產品(包括米、油、面等)樣品共計5800元,后將該批物資全部用于職工食堂。經手人誤將報銷事由寫成“接待往來單位”。

經集團紀委批評教育,天津文瑞家園項目部 經理程遠航和 技術負責人付天池 深刻認識到所犯錯誤,購買箱包費用全額退款并 做出檢查。集團黨委經研究,給予 程遠航和 付天池兩人通報批評。

修訂完善《關于進一步規范公司費用報銷的規定》,規范財務報銷行為,強化財務審核職責。

今后,集團黨委一是將進一步加強對項目管理人員的廉政教育,規范廉潔從業行為,讓規定、禁令入腦入心。二是 嚴格執行財務報銷制度,規范財務審批手續,避免出現違規報銷的問題。三是加強財務管理人員學習培訓,提升業務水平。

(四)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工作方面

20、關于“個別項目分包監管不力”的整改情況。

一是查清問題,嚴肅追查。經查,天津文瑞家園項目部分轉包給不具備建筑施工企業資質的個人,導致企業受損356.92萬元,直接責任人是時任項目經理胡傳斌,因其已離職多年,無法追究責任。項目時任分管領導為集團原總會計師萬建國, 已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將該問題報市國資委紀檢組處理。

二是積極作為,降低損失。股份公司正在組織相關人員積極與甲方辦理結算,爭取將企業損失降到最低。由于結算需甲方上級審計部門審計確認,結算時間受制于甲方,集團公司將積極努力,主動作為,力爭2019年8月底完成工程結算。

三是舉一反三,杜絕類似問題發生。股份公司工程管理部和專業分公司對在建項目的已簽合同進行了全面清理,未發現其他轉包給不具備施工企業資質的問題。工程管理部對股份公司和專業分公司合格分包分供商名錄進行了清理和追加評價,剔除了 17 家不能達到公司要求或不能滿足項目生產需求的分包分供單位,同時引進了 30 家具有良好信譽、資質、實力的企業作為補充,嚴禁把專業分包發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或個人。

21、關于“工程款項支付不規范”的整改情況。

經查,阜陽、淮南分公司部分項目及天津文瑞家園項目由于工期滯后,未及時向農民工支付勞務款項。為了確保項目工期,維護社會穩定,項目部將部分款項直接支付給農民工班組。

為規避因工期延誤而受監管部門處罰的風險,直接在當地采購了部分原材料和零星材料。應分包方要求,需要將款項直接支付給分包方現場經理,故存在將工程材料款直接支付給分包方個人賬戶的問題。所有款項均為支付的工程材料款,沒有超付和利益輸送。

阜陽、淮南分公司支付給個人的工程材料款共有14筆,累計金額為208.1萬元。天津文瑞家園項目付給個人工程材料款共5筆,累計金額為246萬元。

責任人華東分公司現任總經理雷光、時任總經理鄧彥兵、天津文瑞家園項目負責人付天池對項目工程資金支付問題把關不嚴,導致違規支付,經集團黨委研究,決定對雷光、鄧彥兵、付天池進行誡勉談話。

2 018 10月10日,股份公司修訂完善了《工程款支付管理辦法》,進一步規范了工程款支付程序,嚴禁將工程款支付給無合同關系的單位和個人,對違規支付行為零容忍,嚴肅問責追責。

22、關于“大額資金外借”的整改情況。

一是關于武漢建工股份公司借款武漢建工長欣科技發展有限公司3500萬元問題。經集團黨委集體研究,希望能繼續維持與長欣公司簽訂的原協議,主要基于以下幾點原因考慮:1、武漢建工長欣科技發展有限公司是集團下屬全資子公司即武漢建工建設投資有限公司控股的企業(投資公司持股35%,是長欣公司第一大股東),是集團產業鏈投資的重要部分,對集團擴大規模、提高效益、增強國有資本影響力、開拓市場都具有重要意義;2、武漢建工長欣科技發展有限公司是168体育平台下载股份公司商品砼供應單位,股份公司對長欣公司的應付賬款已達到5 000 萬元以上,遠超3 500 萬元的借款數額,借款風險完全可控;3、武漢建工長欣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借款主要用于開拓原材料市場,有利于提升武漢建工長欣公司生產能力,從而確保集團公司建筑業可持續發展,強化集團公司履約能力和總承包能力;4、股份公司已與長欣公司簽訂了借款協議,規定了20%的較高利息回報,并設置了對長欣公司另外兩個股東的無限連帶擔保責任條款;5、如股份公司現在要求長欣公司歸還3 500 萬元借款,股份公司不僅失去了該筆借款的收益,且還要立即向長欣公司支付5 000 萬元以上的商品砼應付賬款。

二是關于富強公司借款給安徽鼎安建筑勞務有限公司2427.53萬元的問題。經查,富強公司向阜南合作開發項目股東安徽鼎安建筑勞務公司借款共計2 427.53 萬元,借款年利率為24%。執行情況如下:2016年10月13日,借款1484萬元;2016年11月29日,全額還款;2016年12月6日,借款943.53萬元;2017年4月13日,全額還款。

富強公司黨委班子和行政班子均對該借款事項進行了認真研究,對資金風險進行了研判,集體作出同意借款的決定。其借款目的是為了能夠承接阜南合作開發項目,資金流向為阜南富強項目公司(該公司是富強公司和安徽鼎安建筑勞務有限公司在阜南共同設立的,由富強公司控股)資金安全可控。富強公司已對此情況進行專項調查并形成了書面報告。

三是關于富強公司借款給武漢市金山富強公司資金7000萬元的問題。經查,2 015 1 1 月富強公司為開拓市場、尋找開發項目,經集體研究決定,以往來款形式投資其控股子公司金山富強7 000 萬元,用于建設東西湖城中村改造還建房項目,后因項目未實施,于2016年3月至9月將本金分期分批全部收回。

富強公司上述兩筆借款雖然經過了集體決策,但不符合國有資產管理的相關規定,集團黨委決定給予富強公司黨委書記程曦通報批評。

集團將嚴格執行《武建集團“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實施細則》,在合資合作開發項目中,嚴禁以任何形式直接借款給項目股東,同時嚴格規范對控股子公司的借款行為。

23、關于“財務核算、審核不嚴”的整改情況。

一是規范財務核算。集團財務資金部已將工程預算編制費納入其他業務收入核算;將職工餐費納入職工福利費科目;增設車輛使用費科目,并下設油費、停車費、洗車費;增設交通費科目。

二是對相關問題的調查。

1、報銷發票抬頭為個人的問題。2014年8月、10月,集團中層正職游康、羅鳴報銷招待費2.03萬元,其中發票抬頭為個人的餐飲發票1.84萬元。經查,報銷的招待費2.03萬元中有23筆發票的抬頭為個人,均為公司正常商務活動開支。2015年青年員工回爐培訓相關費用中購買獎品3.34萬元等均為個人發票。經查,2015年10月13日,人力資源部丁真報銷2014年度青年員工回爐培訓費用55299元,其中4筆發票抬頭為武漢建工,主要用于支付員工培訓費、租賃費、打印費和購買礦泉水的費用,金額合計50596.3元,另3筆付款抬頭為個人的,金額共計4702.2元,系購買獎品獎勵2014年度優秀青年員工。由于工作人員疏忽,將發票抬頭勾選為個人。

2、關于部分商務接待無事由、無人數,部分副食和辦公用品發票無明細的問題。經查,集團辦公室所報銷的1.0008萬元招待費實際為商務接待的住宿費和餐飲費,未發現超標準報銷的問題,但因工作人員的疏忽,在財務報銷單據上未寫明接待事由、接待人數和住宿天數。

3、關于資金流向與收取的發票不一致問題。2016年1月,集團辦公室購雜志0.3萬元,發票單位為雜志社,但款項轉入個人卡內的問題。經查,購買雜志0.3萬元的費用應雜志社要求,直接打到了雜志社員工的個人卡內,該社已出具了收款及開票的書面情況說明。

三是對責任人的處理。

1、關于發票抬頭為個人的報銷問題,因公司歷史原因,在制度上未對“發票抬頭為個人”的發票報銷進行嚴格規定,且三位同志均為正常的生產經營和管理工作正常報銷,不追究個人責任。

2、關于部分商務接待無事由、無人數,部分副食和辦公用品發票無明細的問題,已對當事人胡明偉作批評教育處理。

3、關于財務核算不規范,報銷審核不嚴的問題,給予財務資金部經理通報批評。

四是制定制度,規范管理。集團已頒布《關于進一步規范公司費用報銷的規定》,對費用報銷發票、事由、流程、審核程序等作了詳細的規定。加強財務人員的業務知識培訓,要求財務人員對報銷單據嚴格審核把關,報銷人員要據實說明報銷事由,確保費用報銷的合規性、合理性,嚴禁將款項直接轉入個人卡內。

24、關于“資產管理不規范”的整改情況。

一是辦理房產入帳手續。經查,8處房產中有4處房產不屬于集團資產,分別是代管的廣西北海3套房產和天嘉園會所(該會所權屬為小區全體業主共有),另外4處房產為江岸三陽廣場B座8層7室、黃陂F天下亞景園230號別墅、藍灣俊園鐘樓、藍灣俊園小區2棟1層1號商鋪等已按規定辦理入賬手續。

二是未入帳車輛登記手續。4臺未入賬的車輛分別是 AF1V49、鄂AJ8E30、鄂AEN123、鄂ADL059,因均是抵債而來,相關手續不齊全,無法辦理入帳手續,由集團辦公室辦理了實物登記手續,納入實物登記統一管理。

三是嚴格車輛處置評估。未經評估處置4臺車輛的問題,經查,1臺車鄂A00129系1995年5月購買,于2010年10月報廢。另外3臺車輛車號分別為鄂A29188、鄂APA576、鄂A-AEY371處置前僅進行過二手車市場詢價,未進行評估。已 責令當事人作出書面情況說明,并對三名 當事人胡海、楊志鵬、殷運芳 進行了批評教育。

四是加強資產管理。集團已制定下發《集團公司國有資產交易管理辦法》、《計算機及相關設備申購管理辦法》,進一步規范管理流程,落實管理責任。全面盤點、核實房產、車輛、電腦設備等資產,做好登記臺帳,做到帳實相符。嚴格落實國有資產管理的相關規定,執行相關程序,規范國有資產處置行為,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對違反國有資產管理規定越權決策,或者玩忽職守、以權謀私致使國有權益受到侵害的,將嚴肅問責追責。

25、關于“注銷下屬公司未按規定清算審計”的整改情況。

經查,武漢市金山富強房地產公司是武漢建工富強置業有限公司和武漢金山裝飾公司合作設立的項目公司,擬共同開發東西湖城中村改造項目,因城中村改造項目沒有實施,無其他資金往來,因此沒進行清算審計就注銷了公司。富強公司黨委已對該公司清算注銷問題進行了檢查并形成書面報告。

集團黨委要求富強公司規范項目公司的設立和清算注銷, 嚴格按程序設立項目公司;項目開發完成之后,及時組織清算審計。

26、關于“低價出售車位”的整改情況。

經集團紀委調查,富強公司2 009 年出售3個車位給智能集成分公司總經理王凱華是按市場價簽訂的銷售合同。當時,該同志只是股份公司一名普通干部。因其購買的車位存在滲水問題,維修拖延了較長時間,加上富強公司銷售部門經辦人催收房款不及時,導致該同志未及時支付車位款。

因富強公司所售車位存在質量缺陷,且延期交付,而購買方延期付款,雙方均存在過錯,按規定,合同繼續執行。因此,富強公司按合同約定,于2 015 年收回了車位款14.67萬元,巡察整改期間,王凱華按合同規定補交了延期付款違約金5.7萬 元。

富強公司總經理對催款不力的原銷售部經理李琛進行了約談,給予其黨內警告處分。集團對 王凱華 進行了批評教育,該同志作出了書面檢討。

集團黨委要求富強公司加強內部管理,按照合同規定及時催收房款及相關應收賬款,確保資金回款。對不履行合同的客戶,嚴格按合同違約條款執行,杜絕此類事件再次發生。

27、關于“辦公用品采購不規范”的整改情況。

經查,2 017 年經集團黨政聯席會決定,由富強公司和集團辦公室分別負責采購集團總部新大樓(建工科技中心)辦公家具、窗簾和智能型電動密集架。富強公司和集團辦公室進行了邀請招標,符合相關要求,實施效果良好。但根據國有企業大宗采購的程序規定,該三筆采購行為沒有進入公開平臺進行公開招標。

集團黨委給予責任人富強公司總經理郭向東和集團原辦公室副主任史艷琴通報批評。

集團辦公室已建定辦公用品采購辦法,進一步規范采購流程。 集團將制定辦公設備的采購辦法,規范大宗商品的采購行為,嚴格公開招投標程序,確保質量、降低成本。

28、關于“制度建設存在缺陷”的整改情況。

經集團紀委調查,2013年至2018年,集團在商務活動中存在報銷香煙7.13萬元的問題。該問題是制度建設缺陷,集團黨委決定給予時任財務部經理袁小萍通報批評。

集團黨委將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省委六條意見和市委十一條禁令,嚴格執行集團已修訂并下發了《關于進一步規范公司費用報銷的規定》,要求財務部切實把好財務審核關,嚴禁報銷香煙等違規行為。

(五)在選人用人方面

29、關于“未經上級組織同意破格提拔干部”的整改情況。

集團自2 013 年以來破格提拔了團委書記、法務事務部副部長、市場經營部副經理等5名干部。經集團黨委研究,認為該5名同志在原崗位表現優異,且只在任職年限一項上破格,目前在中層副職崗位上能夠勝任本職工作,符合干部的任職條件和要求。

集團黨委修訂完善了《集團中層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辦法》,進一步明確中層干部任職條件和選拔任用程序。10月22日集團召開黨委(擴大)會,組織學習《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實施辦法》,統一思想,提高認識,要求規范中層以下干部的晉級管理,嚴把破格提拔關。

30、關于“民主推薦不規范”的整改情況。

原黨委工作部部長王竹麗在2014年1月推薦海南分公司副總經理時,為節省武漢至海口往返費用,違反干部推薦程序,采取網絡投票的方式進行推薦,導致民主推薦程序不規范。集團黨委已對原黨委工作部負責人王竹麗和工作人員劉婕進行批評教育。

今后將加強組織人事部門工作人員的學習培訓,不斷提高干部業務素質。嚴格《集團中層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辦法》,堅持按程序和要求推薦干部。

31、關于“執行選拔任用工作有關事項報告辦法不到位”的整改情況。

2 016 年集團對干部個人事項報告制度的執行和宣傳不到位,時任人力資源部副經理與配偶溝通不及時不到位,導致個人事項少報住宅、門面、車庫各1套及市值2 0 萬元股票基金。集團黨委按規定終止提拔任用程序,給予當事人批評教育、責令作出書面檢查的處理。2 017 4月,影響期屆滿再次啟動提拔程序時,由于工作疏忽,未向市委組織部報告。

時任分管領導原集團黨委副書記張漢培和黨委工作部部長周顯富已作出書面檢討。

9 26 日,集團黨委工作部召開部門會議,組織學習了中央、省委關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文件規定,要求組織人事干部全員知曉干部監督管理的相關政策規定。集團黨委工作部將認真執行中組部、省委組織部、市委組織部關于干部監督管理規定和《集團公司中層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辦法》,加強集團公司干部選拔任用的管理和監督,嚴格落實對破格提拔、重新啟動提拔程序等事項的報備報批規定。

32、關于“干部檔案管理不規范”的整改情況。

集團10名中層干部的檔案資料中缺17份干部任免審批表,目前已有9名干部全部補齊。

1名干部缺少歷史資料,已通知本人回原單位補齊證明材料。6名干部的三齡兩歷正在重新認定中。此項問題在12月底以前完成。

干部檔案管理不規范的問題,集團黨委工作部要負主要責任,已對黨委工作部副部長劉志超進行批評教育。

集團組織人事部門要引以為戒,加強干部人事檔案管理,按規定要求做到及時有效歸檔,不斷提升檔案管理水平。

33、關于“退休后返聘兼職取酬”的整改情況。

集團公司對退休返聘的中層干部再次進行了清理,在2 017 年年底之前已清退1 2 名退休返聘干部的基礎上又清退了3名退休返聘干部。目前,僅有1名退休干部在集團公司重要的生產經營一線工作。集團黨委已于2018年10月 17 日向市委組織部、市國資委黨委專題報告,請求同意集團公司繼續返聘該同志。

16名中層干部返聘取酬的問題,積極配合市紀委駐市國資委紀檢組了解和調查處理。

集團將嚴格執行干部返聘的相關規定,同時要求黨委工作部和人力資源管理部緊跟公司發展步伐,加大人才引進力度,加強內部人才培養,做好人才梯隊建設,為公司轉型發展、高質量發展做好人才保障。

34、關于“違規在企業和社團兼職”的整改情況。

集團現有在職、退休市管領導11人,其中有3名在職、退休市管領導干部在社團或集團內部兼職,已按規定完成在市委組織部的報備報批手續。

集團董事長、黨委書記應志剛在4個社團的兼職已經辭去3個,為工作需要僅保留了中國施工企業管理協會常務理事職務,已按規定向市委組織部報備。

集團現有由市國資委管理的在職、退休領導干部6人,其中有4名領導干部(在職3人,退休1人)在社團或集團內部兼職,已按規定在市國資委報備。

集團管理的中層干部中,有8名在社團兼職,有10名在集團內部兼職,已按規定在集團報備。

三、運用巡察整改成果,構建長效機制

集團黨委認真貫徹落實巡察工作要求,狠抓整改落實,堵塞問題漏洞,舉一反三,標本兼治,建立健全長效機制,以實際行動鞏固巡察整改成果,推動集團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

一是堅持黨的領導,提高政治站位。 集團黨委將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國有企業黨建工作會議上的重要講話精神,不忘初心、牢記使命、堅定政治信仰,站穩政治立場,把準政治方向,進一步樹立“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毫不動搖堅持黨對國有企業的領導,把全面加強國有企業黨的建設作為推動企業發展的強大引擎和內在動力,努力開創集團改革發展的新局面。

二是落實主體責任,全面從嚴治黨。 集團黨委將牢固樹立“抓好黨建就是最大政績”的觀念,切實履行全面從嚴治黨的主體責任,增強集團各級黨組織和領導干部的主體責任意識,建立健全落實主體責任的工作機制。嚴格規范黨內政治生活,深入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認真把“三會一課”和“支部主題黨日”抓實、抓細、抓出成效。完善黨建工作考核制度,促進基層黨建與生產經營深度融合,推動黨建工作與生產經營工作同謀劃、同部署、同考核。

三是履行監督責任,推進黨風廉政建設。 集團紀委將牢牢抓住巡察整改工作的有利契機,化壓力為動力,不斷強化監督執紀問責,加強對黨員干部的監督管理,運用好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堅持把嚴明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放在首位,緊盯問題多發地和風險點,建立健全多層次監督機制和體系,不斷鞏固和深化巡察整改成果。嚴格執行責任追究辦法,對問題責任人嚴肅問責追責。集團紀委和紀檢監察審計部門要堅持原則、動真碰硬、敢于亮劍,切實發揮監督執紀問責的職能和作用,營造風清氣正、干事創業的政治環境。

四是構建長效機制,推動改革發展。 集團將立足巡察整改工作成果,深入剖析問題原因,拔掉問題產生的苗頭,鏟除問題發生的根源,推進整改成果常態化、長效化、全覆蓋,構建“長久立”的管理制度,從制度上管長遠、治根本,從機制上補短板、堵漏洞,堅持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實現管理制度化、程序規范化。集團黨委將 切實把深化巡察整改與集團各項工作緊密結合, 充分運用好巡察整改成果, 繼續保持集團當前快速發展的良好勢頭,確保全面完成各項目標任務, 努力實現集團高質量發展。

2018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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